再见谭城,就觉这家伙是瓜田里的猹,偷他们家的宝儿。
他可是被全家寄予厚望的,所以他了队一心想着立功,只有立功才能往上爬,才能拿到任务的津贴。
此后他每天都山,兔这东西能吃,关键是它得快,他经常山,可运气也没那么好,十天半个月才能抓一只兔或者一只野,不过能给全家打打牙祭也不错。
好在岳家也是通达理的人,虽说岳母对他有些微词,觉得他就是个穷小不上魏红,可媳妇儿持嫁给他,岳父也看重他,我们俩如愿地结婚了。
还被媳妇儿好一顿笑话,说他这个大舅哥整天耷拉着脸,妹夫见了都不敢靠近,再说,两个人婚都结了,你还能拆散他俩?小妹要是知你不给妹夫好脸,怕是心里也不好受。
从小兵到班,再到连,他走了整整十年。
了又可惜,就脆在山里找了个夹,被两块大石夹来的,不大,只能容纳一个人,他就脆在山里编了个笼,将三只兔崽养起来,临走前给放去不少的草。
家里穷,需要他的接济。
三只兔大被他卖了两只,剩一只分一半给大伯家送去,正好碰到村里有征兵的名额。
好在妻对他也是有些好的,他才鼓起勇气去了魏家提亲。
吴向东就这么被媳妇儿劝好了,心一好就找谭城切磋一把。
他这个大舅哥都没答应呢。
他在队自然知谭营这个人,整个军区的兵王,他不知谭营怎么会跟小妹认识了。
他现在才恍然大悟,难怪前段时间他见到自己还找自己说话,甚至态度那么谦和,是在故意讨好他这个大舅哥。
他家小妹居然结婚了,嫁的还是谭营。
除了每个月往家里寄的钱,他自己手里也存一笔,队里领导找他谈话,开始结婚的事。
突然有自家宝贝妹妹被拱了的觉,好憋屈好难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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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工资跟津贴也跟着翻了倍。
几年里他都没回过家,不是不想回,实在时间不够用,一来一回得去好几天,他没那么多假期。
再加上媳妇儿怀了,他更不能走,几年里只回了三次家。
他一直没往那方面想过,不过他二十六岁的大男人,也该娶媳妇儿了。
不等队安排他在一次任务中受伤住院,认识了现在的妻。
妻家世很好,他觉得自己不上,想过放弃,可最终没抵住心里的喜。
哼哼!怎么就成自己妹夫了呢?
原本该是大伯家大哥去的,最后大伯咬牙把名额给了他。